一、前言

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何况我们都是平凡的人。

世界上也无十全十美的人,有优点就有弱点和缺点。

看人只能看他的长处。如果认真地去计较,那幺这社会上绝无完人了。

「女人」是上帝的杰作,也是天下男人注目和热切关心的话题。

君不见现在街上一些年轻貌美的女郎,身上穿的衣服愈来愈少了,最后就走到性感十足的「黄色」路上。

任你是铁汉也是软脚的,再怎幺坚强的男人,都会倒在她的「石榴裙」下。

然后,掏出你口袋里的钞票来享受「肌肤之亲」。

从色情的角度来说,男人较易陷入空想的幻境。

譬如,男人只要看到穿薄衫微透的女人,立刻会联想到她衣服内的胴体、曲线、玉乳、大腿,等等,毕竟男人是属于「视觉性」灵敏的高级动物。

因此,很多女人,看準了男人的心理弱点,为了满足男人「视觉慾望」,她们用尽心机,使尽手段,打扮得花枝招展,来勾引男人,骗男人拿出钱来。

不管怎样,最后还是以「男女肚皮贴肚皮」、「腿中有腿」为最终点。

总之:人生难得几回醉,莫待无花空折枝。

朋友!你的观感如何?

「李夫人」是个着名富孀,也是上流社会中一朵名花异草。

她有青春、热情,也具智慧,但她仍跳不出人生最难超越的「爱慾」二字。

以下是她的枕边私记,娓娓道来,妙语如珠,而且坦白无遗,真可说是:大胆之作了。

二、春心荡漾

从今日起,我可是一个寡妇了。

二十四岁就做了寡妇,想起以后这段冷寂而凄惨的漫长岁月,真是叫人不寒而慄了。

我们这个社会,对待年轻的未亡人有种特别的看法,比对黄花闺女还要苛求,比对白髮老妇还要残酷。

尤其特别的,是我拥有数亿遗产,一幢大洋楼,一处海滨别墅,二辆名贵轿车,一些珠宝,此外便是五六个僕人和二只纯种狼犬。

这自然增加了人们对我幸灾乐祸的心理,他们在冷眼旁观,看我如何了却残生,逍遥到几时?

因为死鬼丈夫在遗嘱上明白的写了:在我五十岁以前,祇能动用年息一五0万的利息,如果期前改嫁,则继承人的权利自动放弃失效。

祇有这种日夜嗜酒如命的死鬼,才会想出这样「缺德」的条件!

他不想想,我嫁了他不过几年光景,何尝真正有过欢乐的夫妻生活?

他酷爱酒杯和酒瓶,胜过我的柳腰红辱,而我的妩媚眼波,在他看来,还不如一瓶引人头昏的白兰地!

过去几年的活寡已经够了,以后的二十六年死寡怎幺捱得过去啊?

恨起来,真想把这笔大遗产和「什幺李夫人」这可怕的头衔一起丢掉!

可是,仔细想想又如何捨得?

「钱!钱!钱!」是这世界上,最重要、最必需的东西!如果缺少它,那我的青春、热情、美丽都会变成商品而出卖了。

假使我想开些,聪明一点,放弃了形式主义,求实际效益,那样,我的财产不是同样可以买到许多自己所需的商品吗?

买与卖、主动与被动,这两者的差异,实在相距太远了,我为什幺不选择前者呢?

啊!我不该如此猴急的!

无论如何,死鬼和我夫妻一场,总得为他守满三年孝,不!三年太长了!

一年罢!百日罢──至少也得满了「七七」才好。唉!硬着头皮再忍耐四十九天!吧黄梅雨老是连绵不断,天空出现了暗沉沉的云块,真是标準的死亡气氛。

即使如此,我也掉不下一滴眼泪,更无法培养真诚的悲哀来。

所以,我祇好独自躲在房里,看看毛毛细雨飘呀飘。

整座屋子没有一丝声音,大概僕人们甚至那二头狼犬都陪着死鬼到殡仪馆里去了吧!

想起独处在这幺一座大楼里,不免有点害怕。

但是,反过来说,倘若有一个知心人儿这时冒着雨来访,这种环境可不是太理想了吗?

又来了!我恨自己竟会这样把持不住。

虽然只是想像而已,但思想成热了不就是通向实践的桥樑?

在这四十九天里,最好连想也不要想,否则,我会更不能约束自己。

雨势骤然大了,靠近长窗的地板淌着水,渐渐地要浸湿地毯。

我掀开棉被,从床上跳下,跑过去关上长窗,裸着足感到一阵湿冷,身上亦然。

我随手按了一下叫人铃,让她们把地板抹乾。

视线隔着满水珠的窗户望出去,四週都笼罩烟雾濛濛的境界里,这景緻吸住了我的注意力。

也不晓得过了多久,才回转身来。

「李夫人!」司机阿财站在半开的房门口进退失据,他的一双眼睛垂下又眨起,神态非常特殊。

「你跑进来做什幺?」

我对他这样没有礼貌的态度,有些不快。

「李夫人…」

「以后叫我夫人就可以了,用不着提名带性的!」

「是。」

他又狠狠地向我身上看了一眼。

「夫人不是按过铃?他们都去了殡仪馆,祇留下我一个人。我想,夫人大概是要去殡仪馆看看灵堂,所以…」

「我不去那里…你把这些水渍抹乾!」

「是。李…夫人!」

「去拿乾布呀!为什幺这样看我?」

「是…」

他仍然不走,眼光像探照灯般在我身上搜索。

我低头向自己打量,那知不看犹可,乍看之下,禁不住面红耳热,心中如小鹿乱撞。

我一向习惯在卧室内穿着睡袍时从不衬内衣,而睡袍的品质却是湖绿色轻绸,比尼龙还透明的那一种。

平常除了两只狼狗,从来没有一个男性被容许进入我的卧室,因此也没有发生过什幺尴尬的场面。

想不到死鬼去世的第三天,阿财便阴错阳差的跑了进来,被他看了一个饱。

我又怒、又羞、又──愉快。

男人的眼光真特别,它像蛇一样在我身上爬来爬去,爬到那里,热到那里。

它停下来时,那一处便越热得厉害,像立刻要熔化似的。

这种奇异的感觉,使我既不能动,也不敢出声,阿财也是这样。

是什幺力量,使他这样大胆,连平日的礼貌和规矩都忘记了。

不知道几秒、几分,还是几刻的时光飞驶而去。如果一直这样下去,那后果真不堪设想。

因为,人们的忍耐是有一定的限度的,冲破这藩篱以后,就一发不可收拾了。

就在千钧一髮的当儿,窗下传来汽车喇叭声,接着园里的水泥路上便有车轮戛然而止的剎车声。

我向阿财瞟了一眼,他红着脸惊慌地退出门去,一面喃喃低语:「想必是赵家小姐来接夫人。我去看看!」

一直到阿财的背影转弯不见,我才觉得心安,但也感到怅惘,啊!人总是这般矛盾的。

我咬嘴啮唇地转身向窗下望,看到从新型「卡迪拉克」里走出来的并不是赵小曼,而是她的哥哥赵利民。

刚巧他也抬头往上看,向我微笑挥手。

我赶快用窗帘遮住前胸,虽然他未必能够看清楚我,但我以为这动作是应该的。

他已冒雨冲上石阶,看不到了,我即渐渐地放掉窗帘,迅速取了一件晨褛披上,又对镜子匆匆看了自己一眼,觉得丰姿焕发,就满意地走到楼下。

利民在客厅里站着,看到我迎了上来,握住我的双手悄声说:「我很难过…」

他的声调悦耳极了,低低地、细细地,直钻到我的心底里。

他穿着一套崭新灰色「奥龙」,正好作为丧服。

配上漆黑的头髮与眼珠,更显得那脸、颈和双手洁白如玉。我的手藏在他的掌心中,一阵温软润滑的感觉袭来,使我捨不得抽回。

更要命的是,他目不转睛地俯视我,捕捉我的眼光,也许还在捕捉我的心。

而我的心,正在苦于飘飘荡荡地没有一个着落。

但愿他永远用这样的眼光吻着我、拥抱着我。

那是何等理想的境界,什幺大事都可以抛开,什幺后果都不必考虑,甚至死了也无所谓。

圣人说:「朝闻道,夕死可矣!」

我却解释为:白天得到爱情,晚上死掉也值得!

利民这小子也真不愧为情场小霸主,他突然间鬆开手,双眼下垂。老于世故的说:「老嫂,妳应该节哀顺变,首先珍重自己的身体,再把丧事办好…他们叫我来接妳到殡仪馆去,说一切都得由妳拿个主张。」

我忽然感到有些寒意,定定神说:「我当然要去的,可是那些事我又不懂,请舅父和姑妈大家办就好了。」

「他们什幺都办好,就等着妳去过目一下,因为妳作主。表嫂,我们就去罢!」

「好的,我去换衣服,委屈你一下。」

「请。」

他作了一个明星姿势,又恢复往常那种俏皮了。

我想起阿财替我们关上车门的神情,黝黑的脸上有失望、寂寞,甚至妒嫉。

我替他难过。

利民驶着车子兜圈子,同时有一搭没一搭和我闲谈。

我像女孩子第一次约会那样紧张,不敢靠近他。

但週身的毛孔和细胞却一齐向他开放,巴望他更能勇敢些,使我得到前所未有的欢乐。

不知不觉间,车子驶进两旁都是山壁的山区,我辨认一下,不像市区,忍不住叫道:「这是到阳明山的路呀!」

「是呀!我就是想逛逛雨中的阳朋山。表嫂。难道妳不喜欢吗?」

「我也喜欢,可是,他们都在等我们,这样不太好吧!」

他蓦然停车,我的上身往前直扑,祇觉得玻璃窗向我眼前压过来。

说时迟、那时快,一只手攀住我的右肩,缓住前倾的身子,让我能安然靠回背垫。

我定下神,发觉右肩上的手仍然没有移开,那掌心透出来的热力,烧灼我的皮肉,使我发出一阵微颤,既不像快乐,也不是痛苦。

我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手掌转身过去,现在我们面对面侧坐着,眼与眼的距离不过是一尺。

我没法躲开他的眼光,那乌黑的眼珠里闪烁着一种奇异的神采,而四传出无声的言语。

两者汇成一股力量,使我完全抛去了往昔的庄重。

「玉漩!」他第一次唤我的小名。

我渐渐下垂的眼皮,又迅速翻上,期待他说下去,可是他不再开口,却用眼光温柔地抚着我的面颊。

「玉璇…」

利民痛苦的声音。

我很快地捏住他的手,捏住后又感到自己过于冲动,但放鬆后更显形迹,祇好就这样轻握着。

这使他重新有了勇气,他的手由被握倒转来握住我的手,接着我便发现自己已投到他的怀中。

他的左手环抱我的腰,右手从我的手臂轻轻地滑上去,滑过肩头颈间,再从后脑滑回来,落在面颊上,轻微地揉着、扭着。

我不得不闭上眼睛,因为羞于看到他向我姿意抚摸。

他像刚获得一件想望了多年的古玩那样,在这摸摸,在那边弹弹,简直贯注了整个生命力。

我像压在猫儿脚爪下的老鼠那样忍受着他的调弄,调弄到最后,感到满足时,照例会张口吞咬。

我就是等候着他那一咬。他当然记得,表嫂在两年前是怎样一次一次的拒绝了他…

不出我所料,猫儿的触鬚伸过来了。

那是他急喘的鼻息,接着,我的唇上感到一阵热、一阵湿,我的双唇像崩溃的堤岸,无力抵抗滴滴洪水的冲击,一任爱泉任意喷射。

女孩子的手掌心,亦属于敏感部份。

我的掌心触到他那火烫而结实的东西,浑身也跟着一阵火辣辣的发热起来。

本来是很轻很轻的握着的,我自己也不知道怎幺的慢慢地、迷迷濛濛地、渐渐紧握…

或许是女人的天赋本能,我那手掌拳握起来,握了那东西,一上一下地套送起来。

他把我搂进怀,突然把头一低,偎在我软肉温香的酥胸里,就像小娃娃似的,用嘴含进我乳房的尖点,一阵吮吸起来。

他含着我乳头轻轻重重,咬咬嚼嚼。

我又痒又酸,这股酸麻麻的澈骨奇痒,真像千百只蚂蚁爬进我的血管一样。

我已给他逗得春心蕩样,情不自禁了,我已感到极度的空虚,更感受到一股搔不到的怪痒,云游到我身上每个细胞。

他吻遍了我身上每一部份,最后就在我小腹上,缓缓地把头低了下来。

当他舌尖转近我的那「男人禁地」,作进一步侵蚀时,我像触到电流似的,全身又起了一阵震颤。

利民从我腿股处,把头抬了起来,脸上现出一缕征服者的笑意:「玉璇,我相信妳会沉不住气的?」

我朝他甜甜一笑,把腿翘了起来。

他开始佔有我了,我是十分作状,伊唔和惊呼,又是哎唷连声,是像不胜的状态。

精彩小说推荐